陕西省咸阳市杨陵区邰城实验学校篮球场、乒乓球场地提升改造项目被一企业投诉,称存在未依法发布明确、具体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公告等问题,导致该企业投标文件失效。近日,杨陵区财政局公布对该投诉处理结果: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2月4日,杨陵区财政局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陕西首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公告中显示,陕西首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就“杨陵区邰城实验学校篮球场、乒乓球场地提升改造项目”,投诉杨陵区邰城实验学校、陕西中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诉事项为,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中,未依法发布明确、具体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公告,并以无效电子邮件方式替代法定通知程序。陕西首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收到最高限价修改信息,导致投标文件为无效。
杨陵区财政局受理后依法进行书面及对网上公告审查,并公布处理的依据及结果。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第二十九条,依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1号令)第十条、《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号的)相关规定,投诉事项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杨陵区财政局认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信息发布问题限期整改。

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站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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