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榆中浦发村镇银行被罚27.94万元: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 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 亿通速配 V管理员 /2025-05-16 20:05:02/36阅读/0评论 0516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年05月16日,若文章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5月16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榆中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被罚款27.94万元。 同时,张某银(时任榆中浦发村镇银行营业部总经理)对榆中浦发村镇银行“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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