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12月1日起,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受理企业有关婴配液态乳产品配方的注册申请。婴配液态乳产品配方注册申请的受理、技术审评、现场核查等程序和要求,总体上与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保持一致。
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12月1日起施行,针对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监管进行完善,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纳入注册管理。
据介绍,与婴幼儿配方乳粉相比,婴幼儿配方液态乳对于微生物和稳定性控制更加严格。今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修订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重点从三方面明确了注册要求:对生乳中嗜冷菌、耐热芽孢菌等原辅料微生物风险控制提出要求;对产品研发中稳定性保持提出要求,要求制定产品体系稳定的内控评价标准、评价指标及检测方法等;对生产工艺验证、产品检验以及灭菌效果验证等提出具体要求。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积极推进婴配液态乳监管制度建设,进一步严审婴配液态乳产品配方的安全性、科学性,强化婴配液态乳生产经营全过程风险防控,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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